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 
 
 
联系我们
 
名称: 东莞市亿源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 东莞市万江区黄昌街67号三楼
电话: 0769-26380018
传真: 0769-21665281
手机: 13925530016
联系人: 刘 生
项目 办营业执照,记账,报税,集群注册,地址托管,住址托管,商务代理
 
 
代办网点
   
 
精心关注
  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网站建设 >

    注册香港公司有那些法律规定条件

    注册香港公司须知10条

     

    1.股东和董事:只需一名年满18周岁的股东或董事,无国籍限制;

    2.法定注册秘书:需设立一名法定秘书,可由香港的有限公司或香港的永久性居民担任;(可由我公司担任)

    3.法定注册地址:香港本土地址,但不能是邮箱和董事地址;(由我公司提供)

    4.公司名称:经查册无重名的名称即可用,但是必须要以 “有限公司”结尾,避免敏感字眼如“皇家”“英皇”“银行”“中国”等;

    5.经营范围:与大陆不同,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严格的限制,在公司注册中一般只注明“贸易”字眼;

    6. 注册资本: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0元港币,无须验资。但必须支付1/1000的注册资本厘印税。如: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,必须交付港币1000元的一次性税金;

    7. 公司年检:每年注册香港公司的时间就是第2年年检的时候;

    8. 注册费用:注册代理费用每次代理费:2500.00人民币;

    9. 注册时间:注册香港公司时间10工作日;

    10. 银行开户:由客户到相关银行开户,我公司预约银行,如汇丰银行、恒生银行等。


 
Copyright @ 东莞市亿源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:东莞市万江区黄昌街67号三楼 粤ICP备16028148号-1
电话:0769-26380018  传真:0769-21665281  联系人:刘 生 粤ICP备16028148号
东莞市创润企业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(大岭山分公司)地址:东莞市大岭山镇南一路16号
东莞市创盈企业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(厚街分公司)地址:东莞市厚街镇彩云西路63号